如閣下需要提取在方正(香港)開立的帳戶內資金,可按以下途徑向方正(香港)發出提款指示:
提款方式:
填妥「提取款項」表格後, 電郵、傳真發給我司即可(我司電郵位址及傳真號碼已附於表格右上方)。
提取款項表格
請於星期一至五(公眾假期除外)上午11:30前提交已填妥之「提取款項」表格,我司將於當日處理;11:30之後收到的提款指示,我司將於下一個交易日處理。
提款表格的內容須包括收款人名稱、收款人帳戶號碼、提款金額、收款銀行名稱、收款銀行帳號及銀行分行地址(匯款適用)等。
收款人名稱必須與閣下在方正(香港)所開立的帳戶名稱相同,所有收款銀行帳戶必須以客戶本人名義持有,客戶要求存入第三者戶口之指示將不被接納。